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院级新闻

积极贯彻落实省医改精神 规范调整诊疗服务收费价格

发布时间:2015-04-01 16:18:31 信息来源:院办 作者:院办 浏览:1699 次
【字体大小:

根据省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我院全面启动医改工作,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价,大型设备检查费用下降10%,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药品、耗材、设备的“带量采购”, 努力使医改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努力实现患者就医负担不增逐减,着力打造优质便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致力于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乘车路线:汽车站(火车站)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步行183米,乘坐5路、8路、10路、11路、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

投诉电话:15339661559      行风监督电话:0566-2812293(工作时间拨打)    综合事务电话:0566-2816080(工作时间拨打)

池州市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皖公网安备34170002000037号     皖ICP备19000375号-1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