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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医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6 19:31:31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作者:池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浏览:54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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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池州市人民医院2015年招聘公告》规定,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同职位招考计划数确定52名考生为体检对象(名单附后)。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360元体检费,于7月13日上午7:40前空腹到池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综合楼五楼)集中统一参加体检。逾时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由此出现缺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或因资格审查不严等致使报考人员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而进行体检等环节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招录职位体检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566-2816108、2816426

附件一: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二:体检须知

附件三:体检注意事项

 池州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附件一:

体检人员名单

邢  鑫、李思炜、方石坤、许立涛、曹  瑞、王  兵、王  翔

章慧敏、张  琪、张  玲、纪姗姗、卜青松、张  良、陈静楠

李  翔、柯晶晶、丁  云、曹  蓓、徐丹惠、张爱芹、檀曼菲

林治佩、方明华、姚善婷、刘莉莉、程大丽、侯丹莉、王振宇

周  煜、齐伯伦、陈  璐、王宝霞、李  莹、程  琳、石欢欢

汪  琦、吴  欢、王  菲、徐  敏、程玮丹、章  幸、朱立芳

汪  艳、张  健、王智敏、李亚凤、汪  甜、唐  梦、叶  璐

       项桂宁、刘  玲、胡小风

 

附件二:

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我院集中进行体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事先告之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资格。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且理由充分的,允许提出复检或复查要求。复检或复查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或复查工作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由我院根据复检结果确定是否合格。

 

附件三:

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期间体检对象须接受体检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二、体检前体检对象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三、体检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四、体检对象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五、体检结果在池州市人才网、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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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乘车路线:汽车站(火车站)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步行183米,乘坐5路、8路、10路、11路、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

投诉电话:15339661559      行风监督电话:0566-2812293(工作时间拨打)    综合事务电话:0566-2816080(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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