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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探视陪护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09 16:27:46 浏览:13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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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和朋友:

为保障住院患者诊疗休养环境的安静,自2015年12月1日起,一号楼(医疗综合楼)实行探视和陪护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每天上午7:30-----10:00谢绝探视。

二、需陪护的患者,由主管医生开医嘱,护士长或值班护士发给陪护证,凭证陪护。

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配合!

 

池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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