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6年9月29日对灭菌器等6项医疗设备进行政府公开招标,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有效报价最低为成交原则。
经评委现场评审,根据报价结果,遵循本项目成交原则,最后确定:
1包:灭菌器,因不满足开标条件,予以流标处理;
2包:可视软性喉镜,安徽丰兴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候选人;
3包:心内科心电图机,安徽嘉仁贸易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候选人;
4包:心脏起搏器,因不满足开标条件,予以流标处理;
5包:心电图室心电图机,安徽嘉仁贸易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候选人;
6包:新生儿暖箱,安徽鸿孚源贸易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候选人。
以上结果公示三天(2016.9.29-2016.10.1),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公示期内投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监督部门提出质疑。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院将按本项目成交原则确定最终的成交单位。
池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 联系电话:0566-2816089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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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乘车路线:汽车站(火车站)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步行183米,乘坐5路、8路、10路、11路、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
投诉电话:15339661559 行风监督电话:0566-2812293(工作时间拨打) 综合事务电话:0566-2816080(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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