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一关键,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主体职责,做到勇于担当。一直以来,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医疗服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全院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了从严管理,从严要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狠抓廉政教育,推进风险防控。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2月16日,监察审计科组织上年度不合理用药次数达3次及以上的医务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纪委书记杜四清同志带领学习了《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不合理用药案例通报文件,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廉洁行医、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制度建设,预防腐败滋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集体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院党委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领导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突出了纪委监督职责,明确了纪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及责任追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党办 吴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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