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省市环保局、卫健委下发文件的要求,我院现公开选定有回收能力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临床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公司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具备回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具备履行所必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输液瓶等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回收废物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
4、是“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和“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最新公布的《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名单中企业;
5、具备履行回收废塑料的运输、仓储等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7日医院正常工作时间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登记,并递交相关资质文件(盖公司章),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从事该项目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和“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发布的《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评审结果公示》复印件;
(6)公司规模及介绍、环保批复文件;
(7)公司向院方支付的管理费用报价函(自拟);
(8)输液瓶(袋)回收流向证明和服务承诺、增值服务等;
(9)投标代表为法人代表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要求各投标人将以上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分包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密封并盖骑缝章,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份数为正本一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10)提供其他三甲医疗机构合同及业绩案例。
七、服务时间及要求
(1)按院方通知的时间签订合同,及时有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2)供货商所提供的报价函上,必须有本单位签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字。
八、评标、定标:
(1)评标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
(2)评标、定标方法:招标方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方的业绩、资质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回收公司。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0566-2816218
报名地址:池州市人民医院科教楼807室总务科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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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乘车路线:汽车站(火车站)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步行183米,乘坐5路、8路、10路、11路、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
投诉电话:15339661559 行风监督电话:0566-2812293(工作时间拨打) 综合事务电话:0566-2816080(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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