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可为市直及中央、省驻池单位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请市直及中央、省驻池单位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来我院开具禁忌症证明:
一、具有以下接种禁忌症方可开具相关证明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 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二、证明开具时间、地点及流程
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00
周日 上午08:00-12:00.
地点: 所患疾病的科室门诊诊室。
流程: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门诊挂号处挂号→专科诊室就诊→医生开具证明→门诊1楼导诊台加盖门诊部印章。
三、开具证明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既往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材料;
3.因患者本人行动不便,由亲属代办的,须提供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来院办理业务请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安康码,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请广大市民理解与配合!
咨询电话:0566-2816015(工作日)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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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乘车路线:汽车站(火车站)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步行183米,乘坐5路、8路、10路、11路、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
投诉电话:15339661559 行风监督电话:0566-2812293(工作时间拨打) 综合事务电话:0566-2816080(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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