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部职责
1.负责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消防)制度,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实行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责任制,签订安全保卫(消防)责任书。
3.加强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消防)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鼓励职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负责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5.加强对医院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好人防和技防,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危化品、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监管。
6.加强巡查和督查,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并做好记录。
7.加强对保安公司的监管和考核,指导保安公司构建医院安保体系。
8.定期对医院安防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9.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联络。及时向公安机关及辖区派出所报告医院可能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参与所在辖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安全保卫(消防)资料的收集整理,按时上报各类计划、总结、方案等材料。
11.做好医院外包公司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
12.承担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乘车路线:汽车站(火车站)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步行183米,乘坐5路、8路、10路、11路、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
投诉电话:15339661559 行风监督电话:0566-2812293(工作时间拨打) 综合事务电话:0566-2816080(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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